電力體制改革:困難雖在征途難擋
http://www.kblhh.cn 2008-04-17 10:25 來源:中國電力新聞網
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能源部”雖未設立,但能源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以及改革所倡導的“精簡統一效能原則”、“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等核心價值均已得到廣泛認同。當前以國家能源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和國家電監會為主體的國家層面的電力行業決策、管理、監督架構,勢必成為今后一個時期電力體制改革提速的引擎。
然而,電力體制改革宏大而復雜,雖前景光明,卻也難免遭遇漩渦。今年“大部制”、“雙防”、“從緊”等宏觀環境,對電力體制改革進程有無影響?改革的突破點和難點何在?改革將劍指何方?諸多問題,記者通過有關專家、學者一一求解。
改革大潮洶涌目標不會動搖
“經過5年多的求索,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果。電力市場在改革者不斷叩問和實證中開拓了新的領域,供需關系趨于平衡,發電側的競爭格局已經出現,電源企業活力紛呈。”接受記者采訪時,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教授的開場白,概括了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成效。
國家開發銀行顧問吳敬儒認為,廠網分離從實踐上看是成功的,取得了很好效果。如果沒有這場改革,至少有四個現在已經實現的目標是不可能完成的。第一,電源建設不可能每年投產1000萬千瓦的裝機容量;第二,電力技術進步不可能這么快;第三,發電廠的成本不可能這么短時間減少這么多;第四,電力企業的管理水平也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提升。
改革的觸動不是一時的、局部的,而是長久、全面的。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吳鐘湖的看法是,“國務院5號文”已經表明,電力體制改革大的方向是不會變的,改革的大局、趨勢不可更改。改革進程中,需要探討的是,怎樣做更符合電力發展客觀規律,符合我國國情,怎樣去體現中國特色,符合黨的十七大精神要求。“電力體制改革已是客觀存在,勿庸置疑,而且大潮正在推進。”
“大部制”方案為電改提速
今年3月初,“兩會”召開。“大部制”方案最終通過,給電力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提供了契機。
“新組建的能源管理機構,不是簡單的組織機構名稱的轉換。”“兩會”期間,來自能源領域的全國人大代表、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戎光道告訴記者,由于能源領域多年來“九龍治水”積疴沉重,我國能源管理體系改革,可謂幾經波瀾。機構名
稱改變本身并不新鮮,讓人欣慰的是,“必須要改”、“怎樣改”、“方向在哪”等這些關系我國能源機構變革的核心問題在國家層面達成了共識,為今后繼續改革奠定了基礎。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副主任高世楫認為,電力行業由于其獨特的技術經濟特征而成為政府干預最多的領域。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以來,參與電力行業競爭的各類主體數量更多、利益訴求更顯性化。不但供電企業和消費者之間存在利益沖突,電力產業不同環節的各企業之間也有利益沖突,在同一個市場競爭的企業更是如此。這就需要有公平合理的規則對企業的市場行為進行約束,需要專業的機構負責規則的實施。
“國家能源局的設立,體現了此次大部制改革決策、執行、監督的”三權分立“思想。可以預見,這樣的管制格局,對今后部門相互協調配合,制訂、執行、監督行業規則較以往是有優勢的。”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周鳳起說。
“作為第一個網絡產業領域的專業化監管機構,國家電監會設立的初衷同我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改革行政管理體制的大方向是一致的。”高世楫說,既然同樣都是政府在新形勢下調整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嘗試,那么能源管理機構改革,就對電力監管工作具有推動作用。“按照現代監管體系運行原則所做的任何有益探索,都將為中國的改革和制度建設提供非常寶貴的經驗。”
困難尤在亟待突破
既然管理架構已定,那么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重點和突破點何在?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分析說,我國電力企業當前主要以做大為目標,一流電廠大量使用先進的新設備是煤耗下降的主要原因,并非管理效率的反映。未來電力企業提高管理效率的空間很大。所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有二:一是電價問題;二是電力市場準入問題。“因為價格跟準入的束縛決定效率很難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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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專家朱成章認為,目前我國電力改革的首要問題既不是輸配分開,也不是售配分開,而是電價。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從供應側看,發電與輸配電價的結構不合理。二是從用戶側看,民用電價偏低,工業和商業電價偏高。民用電普及率高也使電力交叉補貼現象更加嚴重。
華北電力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曾鳴提出,要基于科學發展觀統領電力市場化改革。將壟斷和競爭都視為手段,不視為改革的目標,在能夠不斷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基礎上發展中國電力工業。他預測,2008年電力改革要解決的兩個問題,即電力建設和運行兩階段市場的有效銜接問題和引入需求側響應機制,形成多買多賣市場的問題,都將面臨困難。至于輸配分開否,主要要考慮農網問題。農電企業目前不具備自身造血功能,所以,“大網帶小網”,城鄉一體化,經濟上實行交叉補貼以承擔社會責任,提供普遍服務,依然是我國的國情。
中國政法大學法與經濟研究中心教授劉紀鵬呼吁,當前在電力市場的建設上,著眼點不應僅局限在傳統思路上和舊體制基礎上,即:是構建全國的電力市場?大區一級的電力市場?還是省級的電力市場上?而應把電力市場建設的視野放得再寬廣一些,充分借鑒發達國家電力市場體系的種類和模式,盡快把在北京組建一個新的從事電力現貨、遠期現貨及期貨交易的電力交易所提上議事日程。
近日,國家電監會制定并發布了《發電權交易監管暫行辦法》。《辦法》明確提出,開展發電權交易,應與電力市場建設工作統籌考慮,做好發電權交易與其他電力交易品種之間的協調和銜接。以往經常是各地方“自立規矩”推動發電權交易,再正式從國家層面上取得了原則性規定。這是否意味著,電力改革的步伐又在加快?(段貴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