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試驗儀操作規程
目的
對泄露試驗儀操作規范化,避免因操作不當所引起的安全或質量事故發生。
2 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泄露試驗儀的操作人員。
3 操作內容
3.1試驗人員應遵守“電氣運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并熟悉所使用試驗設備、儀器的性能。
3.2試驗區設高度不低于1.7M的安全防護遮攔,試驗區所有的門必須有連鎖裝置,試驗區危險部位和門上方應裝紅色燈光警告信號,有“高壓危險”“嚴禁入內”等標志牌。
3.3試驗室按設計要求裝有接地裝置、防雷裝置。
3.4使用前將調壓器調至零位(此時微動開關已合上),接通電源把電源開關打開,(紅色鈕子開關),高壓分處于“┴”位置。紅色指示燈亮,表示已進入工作狀態。
3.5試驗前必須空載校驗設備。
3.6被試物品應與高壓端接觸良好,避免尖端放電而引起漏電,電流增大。
3.7慢慢旋轉調壓器,(順時針方向)直到所需電壓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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