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偵察和現場氣體檢測
1.現場險情的偵察和判斷
向幸存者和有關人員詢問失蹤者在建(構)筑物倒塌時所處的部位、活動情況或居住的環境等。對倒塌的方式要進行全面的勘查和分析,分析建(構)筑物的用途、結構、層數、倒塌方式,倒塌后可能存在的險情和人員幸存的安全部位。充分利用光學探測儀、可燃氣體檢測儀、有毒氣體檢測儀、漏電探測儀、超聲波生命探測儀、搜救犬、熱成像儀等特種器材實施現場的偵察工作。在偵察階段,可以通過如下幾個方面分析和掌握現場的基本情況。
①通過倒場建筑物原有結構和倒塌后殘留結構的狀態,分析和把握現場二次倒塌的可能性。
⑦通過倒塌建筑物的用途和存放的物質性質,通過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檢測儀器分析和把握現場可能存在的中毒或爆炸的危險性,例如,存放有殺蟲劑、液化石油氣瓶、爆炸物品等。
③通過倒塌建筑物的用電、用燃氣、用水情況,分析和把握現場可能存在的觸電、泄漏燃氣爆炸、漏水使低處被困人員淹亡的危險性。在工廠等特殊場合氣體檢測儀器是不可缺少的。
2.現場的安全監護和檢測
在整個搶險救援行動中,要設置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可由救援部隊有經驗的干部或事故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利用經緯儀或其他儀器.時時對現場進行氣體檢測,加強對現場情況的觀察,監視建筑的變形,嚴防倒塌事故及其他次生災害的發生。此外,做好適時替換一線救援人員的準備工作及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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