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設施與檢測
(1)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建設項目,其職業健康、環境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和使用。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檢修工程及拆除工程施工現場應按照健康、節能、環保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置施工現場職業健康、環境保護設施,如通風換氣設施、采光照明設施、空氣凈化設施、降塵除塵設施、隔熱防暑設施、作業隔離設施等。
(2)施工現場還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必要的粉塵、輻射、氣體環境檢測設備設施。其主要有輻射測量器、個人輻射報警儀、劑量累積測試、有毒氣體檢測儀等。
(3)施工現場的臨時污染源如噪聲、粉塵、污水、放射性物質等排放應事先向所在地環境部門報告,自覺接受業主和環境部門的檢查、監測。
(4)鉛、苯、錳塵、水泥塵、石棉塵、噪聲、射線等有毒有害物質作業場所達到國家衛生標準的每年檢測一次,末達到標準的,半年檢測—次。
(5)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施工作業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
施工作業過程職業健康.環境保護
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應在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進行健康檢查.如遇特殊情況還應作應急健康檢查。同時應為其提供有效的、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產生灰塵的作業采取密閉和防塵凈化措施。施工現場的道路應在少雨季節采取灑水除塵、車輛限速等措施。施工現場的化學品(如油漆、涂料等)和含有化學成分的持殊材料一律實行封閉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盡量避免和減少因油品、化學品的泄漏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使用氣體檢測儀監測對施工人員較集中的作業場所進行焊接作業,要采取必要的遮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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