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中有毒物質的接觸
環境中的物理化學毒素,可以通過多種途徑進入人體,例如.空氣中的鉛可以通過空氣、灰塵、土壤、水、飲料、蔬菜和其他動植物食品等途徑進入人體。所以如果要確切查明從這許多環境介質中進入人體的鉛或其它類似物質的總量是不可能的,因而一般只能用物理、化學以生物學方法檢測環境樣品中某種或某幾種污染物的濃度,可以了解研究人群接觸水平的高低和分析。如氣體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可使用有毒氣體檢測設備對環境中有害物質的含量進行監測。
環境接觸資料的來源主要有:環保部門、工廠企業和衛生防疫站的監測資料,以及有時為特殊的調查而進行的環境污染物的測定。
接觸的概念有兩層意義:接觸水平和持續時間。對于那些一經接觸就馬上能引起或多或少的急性反應的環境囚素來講,當時的接觸水平就能決定是否會發生不良后果(例如:“倫敦煙霧事件”中由于心肺疾病所導致的死亡)。但是許多環境因素要經過長時間接觸才能產生影響。事實上,化學物質在體內有—個蓄積過程,對人體的危害有逐漸累加的效應(如放射或噪聲污染)。這類危害,其過去的接觸水平和持續時間比目前的接觸水平更為重要。通常要估計總暴露量,一般以接觸水平與接觸時間的乘積表示。
在流行病學調查中,各種接觸和計量的估算方法都被用于定量研究環境因素和人群健康狀況之間的關系。有時接觸量僅以接觸水平表示(如時間加權平均濃度)。有時外劑量也可用聯合度量單位來表示。
如果研究的外境因素是某一種化學物質,那么接觸劑量與水平有時使可通過測定其在體液或組織中的濃度來估計,這稱為生物監測。血液和尿液是最常被用來作生物檢測的材料,但對某些化學物,則另外—些組織和體液更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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