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危險物品倉庫應怎么樣控制用火 為防止明火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要嚴禁煙火,但因特殊需要也必須嚴格控制,并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1.化學危險物品倉庫應建立嚴格的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庫區或庫內應嚴禁煙火,井要嚴格控領帶入火種,打火機等。 2.嚴格控制在庫區的一切團火作業,嚴禁在庫內特別是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隨便功用明火,巴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露天堰垛附近,不被進行試驗、分氮封焊、維修、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 3.在化學危險物品庫區特別是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場歷動用明火,如動火、動焊進行檢修時,應嚴格審批手續,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作好現場監護.作業結束后,對現場認真進行檢查,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4.對輸送、可燃液體如澇加熱對,耍避免使用明火,應采用熱水、水蒸氣或油浸的電加熱。如必須使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 5.在化學危險品倉庫嚴禁使用妒火取暖,嚴禁用明久原明包括使用普通的白熾燈等照明燈具。 在化學危險物品貯存、裝卸、毅運過程中摩擦撞擊往往是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必須采取經免摩擦截擊的措施,正確的使用氣體檢測儀器對周圍氣體進行檢測。 1.機器設備必須保證良好輪猾. 2.敲打開啟工具、板手,通風機冀片,應用銅、鋁合金、鍍銅錫合金或其它在撞擊時不起火花約材料制造。 3.承裝易燃液體需使用鐵桶、容器及各類氣瓶。不得用拖拉方法搬運,以防相互撞擊. 4.輸送液體或氣體的管道,應定期進行兩壓試驗,并經常進行檢查,以防破裂或接口松脫噴射起火。http://www.fuse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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