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南方區域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管理,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南方監管局(以下簡稱南方電監局)根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6號令《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南方區域實施細則,結合實際情況,作出如下規定。
本規定所稱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是指對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試驗,含設備交接試驗、預防性試驗、系統調試以及絕緣工器具的電氣試驗;僅取得承裝類或承修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單位,只可從事設備交接試驗及系統調試業務。
試驗經歷是指在規定的年限內承擔過相應電壓等級電力設施(主變壓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高壓斷路器、隔離開關、避雷器、電纜、二次控制回路或自控系統、主變及線路保護)的所有常規性試驗項目,且工程質量合格。
申領一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22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電力設施試驗管理工作經歷,具有電力專業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具有不少于100人的技術及經濟專業人員(含高級技師、技師和高級工),其中電力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50人,電力工程技術人員中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不少于8人、工程師不少于15人,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戶內試驗大廳為自有房產;專業試驗室應有:①高壓試驗室、②繼保試驗室(或系統試驗室)、③三表(電流表、電壓表、電能表)校驗室、④油化學試驗室、⑤自控室;申請材料應說明各專業試驗室基本情況及功能;試驗設備的配置不少于附件一的要求。
申領二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具有不少于60人的技術及經濟專業人員(含高級技師、技師和高級工),其中電力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5人,電力工程技術人員中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不少于5人、工程師不少于10人,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專業試驗室應有:①高壓試驗室、②繼保試驗室(或系統試驗室)、③三表(電流表、電壓表、電能表)校驗室、④油化學試驗室、⑤自控室(其中③、④、⑤項任選二);申請材料應說明各專業試驗室基本情況及功能;試驗設備的配置不少于附件一的要求。
申領三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具有不少于40人的技術及經濟專業人員(含高級技師、技師和高級工),其中電力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電力工程技術人員中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以上不少于10人,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專業試驗室應有:①高壓試驗室、②繼保試驗室(或系統試驗室)、③三表(電流表、電壓表、電能表)校驗室、④油化學試驗室、⑤自控室(其中③、④、⑤項任選一);申請材料應說明各專業試驗室基本情況及功能;試驗設備的配置不少于附件一的要求。
申領四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許可證,應具有不少于20人的技術及經濟專業人員(含高級技師、技師和高級工),其中電力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電力工程技術人員中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以上不少于5人,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專業試驗室應有:①高壓試驗室、②繼保試驗室(或系統試驗室)、③三表(電流表、電壓表、電能表)校驗室、④油化學試驗室(其中③、④項任選一);申請材料應說明各專業試驗室基本情況及功能;試驗設備的配置不少于附件一的要求。
申領五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具有不少于10人的技術及經濟專業人員(含高級技師、技師和高級工),其中電力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電力工程技術人員中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以上不少于3人,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書;試驗設備的配置不少于附件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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