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kblhh.cn 2011-02-23 15:18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中國第一個“十二五”國家級別專項規劃聚焦在一個相對較小但事關重大的領域——重金屬污染防治。
上周五,國家環境保護部宣布,《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下稱《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已經國務院正式批復,這也是中國出臺的第一個“十二五”國家規劃。
“重金屬污染防治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環境保護的頭等大事。”在當日舉行的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視頻工作會議上,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對相關部委以及14個重點省份的負責人表示,各地應進一步加強對重金屬污染企業,特別是工藝落后、污染嚴重的鉛酸蓄電池、鉛冶煉等企業的環境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要發現一個,解決一個,警示一片,把污染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出重拳、用重典,嚴厲懲治重金屬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周生賢說。
根據《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的要求,“十二五”期間,我國將重拳嚴懲重金屬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到2015年,重點區域鉛、汞、鉻、鎘和類金屬砷等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減15%。今年將針對兒童血鉛超標事件高發態勢,著力打擊鉛蓄電池行業的違法企業和違法行為。
做實近期 謀劃遠期
《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是我國“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歷史上第一次就“重金屬”污染防治編制專項規劃,其基本思路是“源頭預防、過程阻斷、清潔生產、末端治理”,以重點防控區、重點防控行業、重點污染源防治為主要內容。
據記者了解,《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編制專家組由15位專家組成,從2009年下半年起,編制專家組便開始搜集重金屬污染相關材料,編寫《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大綱。
據環保部中國環境規劃院介紹,2009年,由于我國部分地區出現了“血鉛”等重金屬污染事件,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做出了多個重要批示。
當年,國務院還緊急出臺了《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制訂《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的要求。
據此,環保部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實施方案,并由環境規劃院聯合有關單位編制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統籌污染源綜合整治、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和環境修復試點示范等。
2010年2月,環境規劃院在京舉辦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編制技術培訓會,來自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的環保部門及其技術支持單位相關人員共120余人參加了培訓。
同年6月17日,環保部在北京組織召開了《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專家評審會,評審專家組一致同意通過評審。
6月23日,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主持召開部長專題會審議《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要求對規劃目標等進行修改完善后,充分吸收各部委和有關省市意見,形成規劃報批稿,按程序提交重金屬污染防治部際聯席會議審議。
7月9日,在重金屬污染防治部際聯席會議上,原則通過了《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決定經進一步修改后報國務院批準實施。
截至記者發稿,《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的詳細內容尚沒有對社會公布。但據記者了解,該規劃的第一類規劃對象以鉛(Pb)、汞(Hg)、鎘(Cd)、鉻(Cr)和類金屬砷(As)等生物毒性強且污染嚴重的重金屬元素為主。
《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提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將上述5大重金屬污染物作為重金屬污染防治的重點對象。第二類規劃對象是具有一定毒性的重金屬,包括Ti、Mn、Sb 、Mo、Ni、Cu、Co、Sn、Zn、V等,在政策措施上兼顧其他具有一定毒性的重金屬,全面帶動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
記者還了解到,在國家《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正式出臺之前,一些地方的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也已經著手編制或通過評審。
去年8月,《重慶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進入評審程序;10月,廣東省舉行重金屬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討論修改正在編制的《廣東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2010~2015年)》。該規劃確定了廣東省5種主要污染物、10個重點防控區、8個重點防控行業和527家重點防控企業;12月30日,《江蘇省“十二五”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順利通過評審。
一些地方已經著手整治重金屬污染。上周,山東省明確提出,嚴禁在敏感區域新建重金屬排放項目,嚴把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關,建立重金屬排放企業清單。
安徽省上周也要求有關部門對涉鉛等重金屬企業全面開展排查和整治,典型案件要掛牌督辦,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并向社會公開曝光。
據悉,國務院已要求各地政府將《重金屬防治“十二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項目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按照“一區一策”原則,于今年6月前,完成本地區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落實防治措施和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