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kblhh.cn 2008-04-30 09:36 來源:中國工業報
新聞:在國新辦4月22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副主席王野平介紹了電力工業運行和電力監管工作等方面的情況,并答記者問。針對記者提出的有關電力行業職工待遇過高問題,王野平說,國有企業職工的收入只要符合規范、只要合規合法,再高也是無可非議的。反之,如果收入不規范、不合規、不合法,再少的收入也必須嚴加追究。
時評之一:高薪也關乎正義
王野平先生有關國企職工高收入的說法只說對了一半?!叭绻杖氩灰幏?、不合規、不合法,再少的收入也必須嚴加追究”沒錯,但是,“只要符合規范、只要合規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是無可非議的”是不是也對呢?
收入,這個看似簡單的東西,它不僅僅關乎合不合法、符不符規的問題,更關乎公不公平、正不正義的問題。一種高收入的出現,不管決定這種收入的分配制度多么合法、效率多么高,如果它不能體現社會起碼的公平和正義,都是需要改進的。美國法學家羅爾斯指出:“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們如何有效率和條理,只要它們不正義,就必須加以改造或廢除?!?/P>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步正發曾提到一個例子:某市電力集團公司一名抄表普通職工的月工資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獎金、住房公積金及各種補貼后,其年薪可達到15萬元,相當于全國職工年均工資的10倍。
抄表工這項工作,不論就勞動強度而言,還是就社會貢獻而論,都算不上大,至少沒有大到需要支付全國職工年均工資10倍的程度。與此同時,作為有著壟斷身份的電力行業,其在生產、經營、管理等各個方面的效率至今讓人不敢恭維。而每每遇到電煤漲價,電力企業動輒要提高電網電價,甚至屢次上書發改委要實行煤電聯動,似乎有讓公眾為電力企業低效率、高工資、高福利埋單的意味。
必須承認,圍繞收入而出現的分配制度是社會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處理社會成員之間利益分配的基本機制。如果這項制度不能處理好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關系,就不利于生產力的發展、經濟效率的提高,更不利于保證社會成員收入的合理分配,并將導致社會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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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之二:高工資合法還要合理
電力企業職工工資當然應像其他行業工資一樣首先要合法,但是除了要合法之外,顯然還應當合理。如果一方面電價不斷提高,乃至超出公眾承受能力,同時電力行業工資水平普遍偏高;另一方面電力企業不斷聲稱虧損,同時高工資又居高不下,公眾難免要對其提出質疑。
電力行業是壟斷行業,所以電力企業經營效益的提高與利潤的增加,固然與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等各個方面都有很大進步有關”,但是壟斷經營特權顯然起了主要的作用。既然壟斷經營是國有電力企業獲取利潤的重要因素,電力企業就不能將利潤的增加完全視為己有,電力企業職工尤其是高管工資就不能簡單地與企業的經濟效益掛鉤。
另外,當前我國出現的社會貧富差距較大現象,一定程度上與壟斷企業職工工資水平過高有關。在這種情形下,穩定乃至降低壟斷企業職工尤其是高管的收入水平,應當被作為縮小社會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的舉措之一。
目前,包括電力行業在內的壟斷行業工資未能受到必要的監管。從這一層面上來看,過大的社會貧富差距要得到必要的縮小與控制,除了需要壟斷企業強化自身的社會責任意識之外,來自壟斷行業及其利益關者外部的工資制度監管也不可或缺。(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