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第二任期業績考核啟動
http://www.kblhh.cn 2007-01-30 11:05 來源:中國工業報
1月29日,國務院國資委正式發布消息,修訂后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此為標志,中央企業第二任期(2007~2009年)經營業績考核全面啟動。
按照國資委給出的時間表,各央企負責人要力爭在3月底前簽訂2007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5月底前完成第二個任期考核目標的確定工作。
修訂后的考核辦法進一步強化了“業績上、薪酬上,業績下、薪酬下,并作為職務任免的重要依據”的理念。與修改前相比,《暫行辦法》完善了四個機制。
一是完善目標值確定機制。進一步強調考核目標值的確定要與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相結合;增強中央企業合理確定考核目標值的內在動力;在突出縱向比較的同時,引入橫向對標的理念。
二是完善分類考核機制。在年度和任期分類指標的選擇上,強調要針對企業管理短板,強化對技術創新能力、資源節約水平、可持續發展能力等的考核。
三是完善價值創造機制。鼓勵企業使用經濟增加值指標進行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引導中央企業更加關注企業價值創造,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四是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對利潤總額低于上一年的企業,無論其考核結果處于哪個級別,其績效薪金倍數應當低于上一年。對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為A、B、C級的企業負責人,將根據考核結果和中長期激勵條件給予相應的中長期激勵。對在自主創新、資源節約、扭虧增效、管理創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企業負責人,國資委給予單項特別獎。
此外,《暫行辦法》還加快了與董事會試點辦法和其他制度的配套銜接。
國資委表示,將結合中央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進展情況,對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企業的董事會評價,以及國資委指導董事會考核經營層工作進行規定。同時,更加注重業績考核制度與戰略規劃、年度預算、薪酬獎懲、干部任免、監督監察等制度的銜接。
據了解,國資委將于7月份公布中央企業負責人2006年度和2004~2006年度第一任期的業績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