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出租房由于管理不規范,消防安全意識薄弱,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頻發,造成了不少引起全社會關注的慘劇,出租房消防安全建設迫在眉睫。
事實上,無論作為房東還是租客,大家都要注意消防安全,如果出現過失造成后果,雙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擔責任的。尤其是作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房東,不要只顧著收租哦!
群租房起火,房東、租戶被刑拘
案例一
2018年12月2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福海街道辦事處船房社區船房新農村一群租房發生火災,過火面積171平方米,造成9人死亡、2人受傷。起火原因為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連接線和蓄電池固定壓條壓合部位漏電并產生高溫,導致電動自行車起火引燃周邊可燃物。火災發生后,司法機關分別以失火罪對房東李某某、火災現場起火電動車所有人楊某某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西山區政府、街道社區等26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案例二
2019年1月20日9時許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丹竹頭社區共創盈公館發生火災,事故導致清潔工人陳某死亡。事故公館所屬公司為深圳市共創盈塑膠制品有限公司。該公司總經理沈某(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公館負責日常維護和管理的林某(消防安全管理人),因疏于履行職責,觸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并由檢察院批準逮捕!法院綜合考慮事故責任與賠償諒解等情節,依法對兩名被告人判處拘役五個月的刑罰,警示生產管理者和工作者。
案例三
2020年1月6日,上海浦東橫沔地區一出租屋內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民警在調查中發現,火災發生的農宅被房東周某隔成12個房間,每個房間住1-3名不等的租客,周某以每月800元租金吸引務工人員居住。
根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間和人數達到規定數量的,出租人應當建立管理制度,明確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管理職責,建立信息登記簿或者登記系統,并將相關登記信息報送公安部門備案。
經核查,上述安全管理職責房東周某從未履行。對此,上海浦東警方于2月21日,對周某依法處以5萬元罰款。

出租屋由于人員密集,管理不規范,消防意識差
絕大多數出租屋的消防設施配置均不達標
出租屋公共通道存在亂存亂放,可燃物眾多
逃生通道被隨意占用且狹窄
建筑標準達不到防火要求

基于出租屋公共通道的環境特點及改造布線難度,方案均采用獨立式無線消防報警產品。四信出租屋公共通道智慧消防預警系統充分的利用無線物聯網技術、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的高新科技技術,為出租屋公共通道提供一個快速、準確、便捷的消防監控系統。通過無線消防預警系統可以將獨立感煙探測器、獨立式手報、獨立式聲光、獨立式電氣火災探測器等采集到火災信息及時、快速、準確傳輸到平臺服務系統,通過便攜終端實時查看消防系統運行情況,達到警情的預警等,可以在火災初期階段即通知消防人員,大大減少火災帶來損失。并可提供接口,接入消防總隊/支隊實戰指揮平臺,真正實現防火、滅火救援的智能化。


消防責任落實
即時隱患上報
隱患跟蹤處理
隱患信息處理信息整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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